安居区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区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乡镇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各级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4、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的审核或报批及其专业设置;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全县教育经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乡镇、各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6、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7、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属职业学校及公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初、高中毕业生会考;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归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
9、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工作。
10、负责区属学校的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11、代区政府管理教育督导室。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安居区教育局下属其他事业单位4个(区教科所、区职教中心、区招生办、区资助中心),总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2名,全额事业编23 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总数27人。属全额预算单位。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43.93万元,比2016年预算1274.60万元减少530.67万元,主要是2018年标准化考点运行及维护、“5266”名师工程经费、全区安全卫生宣传、培训、监督管理,信访维稳和效能热线办理经费、新教师考聘、城区和高中学校教师考调等公招、公考经费、学校信息化建设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2018年预算收入743.93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中:2011308招商引资10万元,2050101行政运行“教育”79.14万元,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20.61万元,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55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2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54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6.47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28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7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共计444.73万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140万元,公务员津补贴16.11万元,13月奖励工资1.93万元,绩效工资61.57万,养老保险43.5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70万元,大额补充医疗0.12万元,失业保险1.31万元,工伤保险0.44万元,生育保险1.74万元,住房公积金35.7万元,办公费11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8.2万元,差旅费2.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 工会经费2.61万元,福利费6.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8万元,退休费67.39万元。
(二)项目支出299.1万元,其中:
1、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万元。
2、差旅费5万元。
3、单位伙食补助费3.56万元。
4、公务接待费5.5万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10万元。
6、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7、第一书记工作经费5.04万元。
8、“5266”名师工程30万元。
9、“三通两平台”信息网络服务费50万元。
10、安居区对口支援步拖县20万元。
1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即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经费20万元。
12、督导组工作经费60万元。
13、对口支援理县教育事业发展20万元。
14、教职工培训费30万元。
15、招生办运行及标准化考点维护15万元。
16、职称评审及资格考试经费1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5.5万元,比上年度16.5万元减少1万元。其中:
1、2018年和上年度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9万元,预算减少3.5万元,减少63.64%;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控接待标准。
3、2018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7.5万元,预算增加2.5万元,增加33.3%;主要是由于我局到基层学校调研、检查指导教育教学管理和安全卫生涉稳、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到其他区县交流调研交叉检查等公务活动较多,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增加1辆公务用车,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比上年度增加1辆。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空调等办公设备购置。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主要用于到基层学校调研、检查指导教育教学管理和安全卫生涉稳、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到其他区县交流调研交叉检查等公务活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年初结转和结余使用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4.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用于高中教育管理的支出。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一)、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表1-1: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表1-2: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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